通知公告
通知公告
关于清明节放假安排的通知

单位

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2022年部分节假日安排的通知》(国办发明电〔2021〕11号)精神,现将2022年清明节放假安排通知如下:

一、放假安排

4月3日(星期日)至4月5日(星期二)放假,共3天。4月2日(星期六)正常上班。

4月2日(星期六)上4月4日(星期一)的课。

相关返校安排及校园疫情防控要求另行通知。

二、相关要求

1.全体师生员工清明假期非必要不出省,减少跨市流动,坚决避免前往中、高风险地区及报告确诊病例的地区,不去人群密集场所;确需出行的师生,须履行审批备案手续,提前了解目的地防疫政策并合理规划出行路线,全程做好个人防护。

2.加强门禁管理,严控校外人员进入校园,所有进入校园人员严格落实扫码、测温、查验行程码等措施。

3.做好假期值班值守工作。清明假期领导干部坚持在岗带班、值班干部24小时在岗值班,遇有紧急、重大情况及时报告并妥善处理。

4.广大师生员工要切实提高疫情防范意识,坚持规范佩戴口罩、勤洗手、勤通风、不聚集等良好卫生习惯,养成健康文明的生活方式。

   三、假期班车安排(中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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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特此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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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4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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