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单位及教师:
为进一步规范科研成果管理,统一科研数据,完善科研绩效评价体系,现就2025年度科研成果备案工作通知如下:
一、备案范围
2025年起,我校教师取得的各类科研成果,包括:
1. 公开发表的学术论文;
2. 纵向科研课题项目;
3. 横向科研课题项目;
4. 正式出版的学术专著;
5. 授权专利、软件著作权等知识产权成果;
6. 科技/社科奖;
7. 其他应备案的科研成果。
二、备案要求
(一)备案方式:在成果取得后2个月内,携带相应的备案材料到科技处郭艳老师处办理。
(二)备案材料:所有成果均需提供原件及复印件,科技处查验原件,留存复印件,各类成果需提交的复印件材料如下:
1. 论文:论文发表刊物的封面、目录页、正文页的复印件一份,外文论文除以上资料外还需提交加盖检索单位印章的论文检索证明复印件一份;各类论文均需报备;
2. 纵向课题:立项证书或项目立项批准文件复印件一份,课题结项之后需向科技处提交结项证书或文件复印件;
3. 横向课题:加盖企业和学校印章的横向合同原件一份;
4. 学术专著:专著的封面、扉页、版权标注页的复印件一份;
5. 知识产权成果:授权证书复印件一份;
6. 科技/社科奖:获奖证书复印件一份;
7. 其他应备案的科研成果:可证明成果属实的支撑材料;
8. 其他未尽事宜以科技处规定为准。
(三)重要说明:年度科研奖励申报、教师及所在单位绩效考核等成果认定的数据以报备数据为依据。
请各单位及时传达本通知要求。各位教师积极配合做好科研成果备案工作,确保科研管理工作规范有序开展。
联 系 人:郭艳
地址:明志楼南202室
联系电话:029-85603000-8927
科技处
2025年4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