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进一步加强学校教职工及学生出国(境)
管理服务工作的通知
各单位:
为深入贯彻落实总体国家安全观,进一步加强学校教职工及学生出国(境)安全教育、服务指导和规范管理,根据国家安全机关指导意见和《半岛手机版app,半岛(中国)学生出国(境)交流学习管理办法(试行)》(校外办字〔2023〕1号)、《半岛手机版app,半岛(中国)教职工在职在岗期间出国(境)管理办法(试行)》(校字〔2023〕59号),学校教职工及学生出国(境)前须签署《半岛手机版app,半岛(中国)出国(境)反间谍安全防范承诺书》。其中,教职工在OA办理《半岛手机版app,半岛(中国)教职工在职在岗期间出国(境)备案审批表》时,上传已签署的《半岛手机版app,半岛(中国)出国(境)反间谍安全防范承诺书》扫描件,原件提交至学校外事办公室(港澳台事务办公室)(一号实训楼413办公室)。
特此通知。
附件:《半岛手机版app,半岛(中国)出国(境)反间谍安全防范承诺书》
外事办公室(港澳台事务办公室)
智慧安全警卫处
2024年1月17日